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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圣火尚未到达,“护火族”先来兰州热身

时间:2008-6-25 22:39:30  甘肃热线资讯频道  进入论坛>>

  北京奥运火炬将于7月5日由西安进入我省传递。21日,记者在西关十字、永昌路等地看到了一些特殊的“商人”,他们向路人兜售印有“奥运”、“福娃”、“中国心”标志的T恤、徽章和贴纸等。一件T恤卖15元,一面小国旗卖2元。他们操着带有各地不同口音的普通话,却有着同样的宣传口号:“为奥运加油,为汶川祈福,为兰州喝彩!”他们来自五湖四海,跟随圣火传递的路线一路走来,被称作“护火族”,“圣火到哪,我们跟到哪!”这是他们的宣言。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护火族”往往在奥运火炬到达之前三四天来到某城市,全国的“护火族”人数约有四五千人。(记者 于永昭)

  记者提醒

  卖爱国T恤也要“合法”

  晚报记者袁文波

  本报讯 虽然7月5日奥运圣火到陇原,7月7日兰州进行传递,但是瞄准了奥运商机的人却早就开始准备了,大街上印有国旗等图案的粗劣文化衫随处可见。6月21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国旗法》规定,任何将国旗用于商业用途者都必须严格遵从法律规定的制旗标准与比例,卖爱国T恤也要“合法”。

  采访中,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已经开始对此行为的监管做过要求,积极开展奥运火炬接力品牌保护,并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与辖区知识产权、质监、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对火炬经过路段及重点站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不符合奥运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和直接侵权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同时根据《国旗法》、《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使用国旗图案用于商业目的原则上是违法的,只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正规厂家才能拥有使用权,任何将国旗用于商业用途者都必须严格遵从法律规定的制旗标准与比例。

  新闻链接

  违法兜售奥运标志男青年受处罚

  晚报记者袁文波

  高新工商分局开发区工商所执法人员近日在巡查中发现,一位男青年在兰州电脑城兜售印有国旗图案及奥运标志的心形(方形)小图贴和小手摇旗,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区工商所对该青年依法处罚,对其兜售旗帜全部予以没收。经询问,该青年无任何证照及授权手续,对有关《国旗法》和《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规定更是一问三不知。经查看,其兜售的小国旗和小奥运标志旗不是正规长方形,且四边裁切不齐整,质量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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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兰州晚报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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