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热线资讯频道6月19日消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6月1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甘肃省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日前出台。符合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上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将实行退费补助。
《办法》实施范围是:2008年起毕业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中,符合“以奖代补”政策规定的,在3年服务期满后,经当地县教育、人事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与其签订继续在农村中小学任教协议,自正式转入当地公办中小学教师的新学年开始享受以奖代补政策,补助期限为3年。
符合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高校毕业生,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其上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退费补助。具体做法是:从其到农村学校报到且正式上岗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每人每年以奖代补津贴4000元,补助4年,按学期发放,任教不满一学期者不予补助。同时,对学生毕业院校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为每生1000元,对于在高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学生,用以上津贴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符合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程序被录用为公办在编教师后,在正式上岗前,必须与就业地县级教育、人事主管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自就业报到之日起,在当地连续从事农村中小学教育5年以上。(记者 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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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张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