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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于日前收回曾委托开发区独立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业务,移交兰州市政务大厅房地产管理局窗口统一办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由于开发区建设的需要,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03年委托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房地产管理局,兰州市城关区九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独立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考虑到全市商品房销售统一纳入网上售房系统,准确反映我市商品房价格走势,科学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因素,市政府日前已收回这一业务,与此相关的备案登记、面积测绘、司法查封等业务统一移交。(记者 崔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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